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北京日报 北京晚报 北京青年报 新京报010-5716 6756 13701118485同微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变更登记。
北京慧达四方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437B1R)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减至1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见报之日起45 日内向公司提出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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