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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报致歉信
来源:中国商报 点击数:3012次 更新时间:2022/1/13 15: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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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本人朱鹏,男,29岁,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非法购买野生动物(陆龟)触犯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破坏了生态环境平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此我诚恳地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致歉人:朱鹏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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