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范围
东至XX,南起Sxxx省道,北至XXX,西至XXX。凡确定拆迁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等,均应于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被拆迁人自行安排拆除,并把现场清运干净。
二、此次拆迁,具体由XXX拆迁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拆迁期限及有关事项
1、拆迁期限。自二○xx年十一月一日起,至XX年XX月XX止。在上述期限内,被拆迁人须将所属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物全部拆除清理完毕,验收合格后,领取验收单。
2、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持有异议的,有拆迁办公室复核或由拆迁主管部门依法进行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裁决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XXX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3、被拆迁人应服从城市规划、建设的大局,积极配合进行拆迁。凡是于x月x日前拒不拆迁或拆迁主管部门已作出裁决,拒不拆迁的,将依法责令限期拆迁;逾期仍不拆迁的,依照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申请XXX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凡无理取闹、干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的,有司法部门依法予以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