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网站首页新京报法制晚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北京日报中华工商时报关于我们
中国商报参考消息人民日报农民日报法治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改革报
首页公告中心法院登报公告  
 
如何在中华工商时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来源: 点击数:446337次 更新时间:2021/12/3 11:13:18

如何在中华工商时报上登声明公告,怎么办理?

答:中华工商时报登报电话:010-51058285  13701118485

中华工商时报是以财经报道为主要内容的全国性综合经济类日报。由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间商会主办,向海内外发行。国内刊号:CN11-0168 国外发行代号:1-146中华工商时报是由中华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间商会)主管主办,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树立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积极健康形象为目标的新政经类报纸。办报思想充分体现了"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   中华工商时报以广大工商界人士以及所有关心中国改革与发展的海内外读者为服务对象。
中华工商时报的基本任务是关注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现状;依法披露中国政府的经济政策和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新闻;提供独到权威的市场分析和经济趋势预测;提供海内外各类商务资讯;为工商界参政议政提供舆论阵地;沟通工商企业与政府间的往来,行业或同业内企业间的往来,企业内劳资间的关系;促进中国工商界与海外工商界的了解与交流;维护工商界合法权益和社会公正。
刊登公告:
  如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开业公告、、合并公告、娱乐场所公告、金融行业开业、迁址公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迁坟公告、寻车启示、身份证冒用声明等各类声明、启示、公告等。
刊登遗失声明:
  如房屋所有权证、保险公司公告,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车辆购置税、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章类(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人名章等)、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银钱收据、卫生许可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车辆合格证书,房地产经纪人证、记者证、身份证、护照、建筑师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导游证、保险公司收款凭证、海运提单、保险兼代理业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类遗失声明等。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法治日报如何刊登法院公告 下一篇:如何在新京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公告
 

公告导航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010-51058285
  • 联系手机:13701118485
  • 电子邮件:12559007@qq.com
  •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慧寺1号

  •       友情链接
    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分类信息网过滤器网法治日报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邮件:12559007@qq.com 联系电话:010-51058285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慧寺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