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网站首页
新京报
法制晚报
北京晨报
北京青年报
北京晚报
北京日报
中华工商时报
关于我们
中国商报
参考消息
人民日报
农民日报
法治日报
光明日报
工人日报
中国改革报
首页
公告中心
身份证遗失声明
公司因破产而清算
来源:本站 点击数:
3022
次 更新时间:2021/12/3 11:15:10
一、 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规定的程序; 二、 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规定的程序。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 成立清算组。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二、 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
分享到
0
【刷新页面】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
公司清算程序是什么
下一篇:
社保卡丢失怎么补办?
公告导航
挂失登报
公司声明公告
公告登报
登报挂失证件
报纸招聘广告
发票登报挂失
如何登报挂失
网上登报挂失
登报挂失
公章遗失声明
身份证遗失声明
报纸登寻人
法院登报公告
报纸广告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10-51058285
联系手机:13701118485
电子邮件:12559007@q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慧寺1号
友情链接
北京晚报
北京青年报
分类信息网
过滤器网
法治日报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邮件:12559007@qq.com 联系电话:010-51058285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慧寺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