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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丢失怎么办理登报
来源: 点击数:7172次 更新时间:2021/12/6 10:41:08

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丢失怎么办理登报一般刊登在什么报纸上生效

登报格式:遗失声明
xxx不慎将北京《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丢失,证书号xxxxxxxxxxxxx,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内无效,特此声明
登报声明有以下作用:
一、以较广泛的传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示声明内容;
二、在法定的公示程序完成后,对该被丢失证件在公示后被人使用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承担责任。
三、在法定的公示程序完成后,可以依法补办。
证件挂失登报范围:身份证、学生证、报到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焊工证、毕业证、医师证、律师证、中国护照、台胞证、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个人私章、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合格证书、车驾号、发动号、机动车登记编号、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刊登公告所需要的材料 :个人证件丢失需要刊登:姓名、证件名称、证件编号以及发证机关。
登报格式:本人xxx不慎将xx学校学生证丢失,学生证号xxxxxx,特此声明作废。

一般刊登在市级以上的非娱乐性报纸上都生效。北京市级以上的报纸包括,新京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法治日报等,还可以刊登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如中华工商时报,工人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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