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网站首页新京报法制晚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北京日报中华工商时报关于我们
中国商报参考消息人民日报农民日报法治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改革报
首页公告中心挂失登报  
 
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
来源:本站 点击数:2768次 更新时间:2021/12/3 11:26:48

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理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可是增值税普通电脑发票未开丢了一张,请问该怎么处理?
如果是系统已经开了但是作废了,可是纸张发票丢失又该怎么处理?谢谢大家了

答:不管是已经开出还是未开出的发票都要办理发票遗失声明登报的:
1.空白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 
  应立即报告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声明审批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纳税人填写《<普通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并到市级报社等新闻媒体刊登“遗失声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丢失发票的将按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按“未按规定保管发票”处理)。 
  2.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后丢失: 
  应于丢失当日持发票领购簿,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扣留其发票领购簿,由纳税人自行到报社声明作废,携报纸的“遗失声明”以及登报费发票到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去办理。

登报电话:010-51058285 13701118485 QQ:12559007 联系:杨经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公章丢失如何补办? 下一篇:普通发票发票联丢失挂失需带哪些证件
 

公告导航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010-51058285
  • 联系手机:13701118485
  • 电子邮件:12559007@qq.com
  •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慧寺1号

  •       友情链接
    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分类信息网过滤器网法治日报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邮件:12559007@qq.com 联系电话:010-51058285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慧寺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