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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声明模板书写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1739次 更新时间:2014/11/16 20:32:32

通知声明书写格式:

关于2009年全国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2009-07-24 | 来源: 国土资源部储量司

 
受国土资源部委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继续承担2009年全国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业资格考试

1、考试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考试时间:2009年10月17、18日(详细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2009年8月15日至9月15日期间报名。报名时需按本通知所述联系方式寄(送)书面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附后)、有关学历证明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同时,报名者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报名表。报名表中信息填写不全的,为无效报名。

4、报考资格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①取得地质、采矿等工程类或经济、法律类专业大专学历,具有10年相关工作经历;

②取得地质、采矿等工程类或经济、法律类专业本科学历,具有8年相关工作经历;

③ 取得地质、采矿等工程类或经济、法律类专业硕士学位,具有5年相关工作经历;

④ 取得地质、采矿等工程类或经济、法律类专业博士学位,具有2年相关工作经历。

我校将根据上述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考试资格审查。通过考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9月25日在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网和我校网上公布。

5、考试科目

①地质与矿业工程;②财务与法律;③矿业权评估实务;④矿业权评估案例。

6.考试纪律

考试报名、考场、阅卷均按国家有关考试纪律严格管理。若发现替考的情况,将取消被替考人员成绩,被替考人不得再报考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替考者为矿业权评估师的,将被取消执业资格。

二、考试报到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10月16日报到。报到时交纳考试费,相关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食宿费自理。
凡参加考试的学员,报到时必须交验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教务处     邮编     430074

联系电话  027-67885011,67885112      联系人    显雪、仲停

网    址  http://www.cug.edu.cn             e-mail    jwk@cug.edu.cn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

登报联系电话010-57186398   13701118485  qq:12559007 联系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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